远古时代,我们的祖先过着群居生活,生活的主要内容是通过自卫来保护自己,或者采集狩猎以维持生命。他们的生活十分原始,还不需要名字来区分彼此。所以老子在 《 道德经 》 中说:“无名万物之始,有名万物之母。”意思是说,万事万物本来没有名字,后来因为需要才有了名字。特别是对人类社会而言,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的增加,人际间的交往日渐频繁,为了把某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区分开来,便出现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标志,亦即我们所说的“姓”;在一群人中间,为了把彼此区分开来,也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,这种标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名”。在社会交往中,无论哪一群人,在自己内部只用“名”便可以区分彼此,若与另一群人交往,仅仅称“名”便不足以表明自己的身份,只有把自己所在人群的标志“姓”与自己的标志“名”结合在一起,才能充分表达自己。这种一群人的标志和自己标志的结合,便是人类最早的姓名。关于人类名字的起源,从汉字“名”字本身也可以推知其最初含义。这一汉字由“夕”和“口”两部分组成,对此,《说文解字》解释说:“名,自命也,从口、夕。
夕者,冥也,冥不相见,故以口自名。”意思是说,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,人们在白天相遇时可以通过形体、面貌、声音相互识别,但在晚上却因为相互看不清楚,无法识别外部特征,只能通过自报名字来进行区分。因此,“自报家门”便成了每个人不得不做的事情。这种“自报家门”,也就是《说文解字》所说的“以口自名”,人类最早的名字便是这样产生的。
可见,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往的需要,最本质的作用就是在社会交往中便于彼此区别。不过,人类早期的名字还不如后来那样固定,人们“以口自名’,时可以用自己身上某些特征作为名字,让别人容易识别;或者在一些人识别某一个人时,把这个人的某些特征作为他的名字或代号。这种做法,与我们后来习惯把某位身材特别高的人称为“大个子”、把某位走路时喜欢摇摆腰肢的女子称为“水蛇腰”、“风摆柳”十一分相似。不过,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,人们的特征也会发生变化。原来在一些人中是“大个子”的人也许在另一些人中只是中等身材,原来走路“水蛇腰”、‘风摆柳”的人在另一些人眼中也许觉得身板太硬。对新的环境中新的一群人来说,“大个子”、“水蛇腰”、“风摆柳”原来不曾引起注意的一些特征或许会被重新发现,如“大个子”可能会是个头发焦黄稀疏的人,因此他的名字或代号可能被这些人称为“黄毛”、“稀拉”,或“黄毛稀拉”飞“水蛇腰”、“风摆柳”,也有可能会因为眼睛大且有神而被称为“电眼”。这样,他们便会在新的环境中拥有新的名字。在这种情况下,拥有一个固定的名字便成为生活的必需,人名从而也从不固定而走向固定,人名于是便得以产生。据研究,我国最早拥有固定名字的人可能是那些传说中氏族社会的首领,或在部族战争中出现的英雄,如伏羲、女蜗、尧、舜、契、弃等。这种说法,大抵符合社会发展规律。当然,上述所说大约还是文字出现以前的事情,当文字出现以后,原由口头表达的人名也进化到文字阶段。
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,上面都刻画着一两个符号,据专家考证,这些符号多与早期的人名有关。如果这种解释可信的话,那么,这些人名也是我国最早的文字。到了商代,我国的文字大量出现并趋于定型,在总数上已经达5000 多个,其中的很大一部分也是人名。如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,不仅有“名”这个汉字,而且还有示壬、中丁、外丙、小乙等人名。这些,也都是我国早期见于文字记载的名字中的一些。总之,人名是产生于人类社会早期的一种文化现象,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的过程。最早,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,以后又演变为固定身份的标志,在文字出现以后更被用文字记载下来。从它产生的那天起,就已显示了无可替代的作用。此后,随着名字本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,名字也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个人代号。